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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终归处(第2/19页)

包着一层透明塑胶袋。塑胶袋已经变黄发脆,一碰就碎成碎片,像秋天的落叶一样从纸箱上剥落下来。他把纸箱从床底下拖出来,打开。

纸箱里面装的是他的过去。

不是“复制品陈嘉宏”的过去,而是“原版陈嘉宏”的过去——1984年以前的他。那个在时代大饭店六楼之五住了两年的、二十三岁的、刚从部队退伍的、在台北一家贸易公司当业务助理的陈嘉宏。

纸箱里有几本存摺,封面上的字已经模糊了,但数字还看得清楚。最后一笔存款是1984年5月27日,存入三千二百元。那是他领的薪水。他本来打算用那笔钱,带秀秀去吃一顿好的——那家她一直想去的、在中山北路的西餐厅,听说牛排很好吃,还有现场演奏的钢琴。

纸箱里还有几卷录音带。他没有录音机,但他认得那些录音带上的字迹。秀秀写的。每一卷录音带的标签上都写着日期和歌名。1983年10月12日——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。1983年12月25日——《最後一夜》。1984年2月14日——《我只在乎你》。那些录音带是她从台中寄给他的。她在每一卷录音带的最後都会录一段话,有时候是“阿宏,我好想你”,有时候是“阿宏,你什麽时候来台中看我”,有时候是一长串的、像在念经一样的“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熬夜不要抽太多菸”。

纸箱的最底下,是一封信。

信封是粉红色的,边缘有爱心的图案,那种在书局买的、一叠十张的那种信纸。信封上写着「陈嘉宏收」,字迹娟秀,是秀秀的字。信封没有封口,信纸就塞在里面,露出来一小截,纸张已经泛黄发脆,边缘有褐色的霉斑。

嘉宏抽出信纸,展开。

「阿宏: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三十七封信。前面三十六封你都没回,但我还是要写。因为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。我们上次见面是过年的时候,你回台中,我们去看了电影,你还记得吗?你看电影看到一半睡着了,还打呼,我旁边那个阿姨一直在看你,我觉得好丢脸。但你睡着的样子很好看。你的睫毛好长,比我的还长。我嫉妒你。下次见面我要拔你的睫毛。你什麽时候来台中?你上次说四月要来,四月过了,你没来。你说五月要来,五月到了,你会来吗?我每天都在等。秀秀。1984年5月1日。」

嘉宏把信纸折好,放回信封里。他把信封贴在胸口,闭上眼睛。他感觉到信封里的纸张透过衣服,贴在他的皮肤上。纸张是粗糙的,带着一股淡淡的霉味,但在霉味底下,还有一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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