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宏想了想。他确实画过一张秀秀的肖像。用2B铅笔画的,画了整整一个下午,画到手指都是铅笔灰。那张画後来不见了。他以为是自己弄丢了,难过了很久。现在想起来,大概也是那个管理员干的。
“好,我们去找那个管理员算帐。”嘉宏说。
“他死了。”
“那就去找他的鬼魂算帐。”
秀秀看了他一眼,嘴角慢慢地上扬。“你认真的?”
“认真的。”
“你要为了我,去跟一个鬼魂吵架?”
“不是吵架。是理论。偷看别人的信是不对的。就算是管理员也不行。”
秀秀笑了。她笑的时候,整间房间好像亮了一点。不是灯光的亮,不是阳光的亮,而是一种从她身体里面散发出来的、像萤火虫一样的、淡淡的光。那是她魂魄的能量,是她在暗河底部待了四十二年之後,带出来的那一点点残余的光。
“算了,”她说,“我不想再看到那张脸了。我们不要去找他了。我们留在这里。把房间整理好。然後去买菜。晚上煮饭。你煮。”
“为什麽是我煮?”
“因为我不会煮。”
“你1984年的时候不是说你会煮吗?”
“我骗你的。”
嘉宏张了张嘴,又闭上了。他看着秀秀那张理直气壮的脸,想了三秒,说了一句:“那你会什麽?”
“我会吃。”
“就这样?”
“就这样。我会吃。而且我吃很多。你要养我。”
嘉宏沉默了片刻。然後他伸出手,握住了秀秀的手。她的手是温暖的——不是那种“正常人”的温暖,而是比正常人的体温低一点点、但刚刚好的温暖。像秋天傍晚的风,凉凉的,但不会让你冷。
“好,”他说,“我养你。”
他们花了三天把房间整理好。第一天擦地板、擦窗户、换床单。第二天去附近的五金行买了一组新的窗帘——不是米白色的了,是浅蓝色的,上面有白色的小花。秀秀挑的。她说米白色太无聊了,浅蓝色比较有“家”的感觉。第三天他们去全联买了一堆日用品——洗发精、沐浴乳、牙膏、卫生纸、洗碗精、菜瓜布、还有一包看起来很好吃的韩国泡面。
结帐的时候,嘉宏掏出林志远的信用卡。那张卡是林志远上个月办的,额度五万。他借来“应急”的时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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