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阿宏。”
“嗯?”
“我们现在要去哪里?”
嘉宏想了想。他想到林志远,想到那间在士林的雅房,想到那张铺着灰色床单的单人床,想到那个已经不在的、装着头发的平安符。那些东西不属於他。那些东西属於“复制品陈嘉宏”。而现在,复制品陈嘉宏已经不存在了。他现在是什麽?他不知道。他是一个从暗河里逃出来的魂魄,附在一具——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——一具看起来还是很正常的、有血有肉的、会痛会饿会累的身体上。
这具身体是河眼造的。但现在河眼关闭了,这具身体应该要消失才对。但它没有消失。它还在这里。它还在呼吸。它的心还在跳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他很诚实地说,“但我们先去吃早餐好不好?”
“吃什麽?”
“培根蛋饼加起司。大冰奶去冰。”
秀秀愣了一下。然後她笑了。那种笑,是1984年5月28日早上七点,在台北车站,她看到他的时候,露出的那种笑。眼睛眯成两条线,露出两颗小虎牙。
“你还记得。”
“我什麽都不记得了,”嘉宏说,“但这个我记得。你喝我的冰奶茶,说太甜了,然後又喝了一口。”
“你那个时候的脸色超好笑的,”秀秀说,“你以为我要把你的饮料喝光。”
“因为你每次都这样。”
“因为你的饮料比较好喝。”
他们走进巷子里的一家早餐店。早餐店不大,大概只有五坪,墙上贴着手写的菜单,字迹歪歪扭扭的,像小学生的字。一个阿婆站在煎台後面,正在翻蛋饼。她的动作很慢,但很熟练,每一铲都翻得恰到好处。
“两份培根蛋饼加起司,”嘉宏说,“两杯大冰奶,一杯去冰。”
阿婆抬起头,看了嘉宏一眼,又看了秀秀一眼。她的目光在秀秀身上停了一下,然後移开了。她没有说什麽,只是点了点头,继续翻她的蛋饼。
嘉宏和秀秀坐在早餐店门口的塑胶椅子上。桌子是那种红色的塑胶桌,桌面上印着可口可乐的logo,边角磨损得发白。阳光从骑楼的缝隙里斜斜地照进来,照在秀秀的白色洋装上,那件洋装在阳光下不再是透明的了——它变成了实体的、有重量的、会反光的布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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