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他看见了任弋身后的那个人。那个人走路的姿势,他一辈子都忘不掉。前几天,那个人还跪在他面前,肋骨断了,腿也断了,爬都爬不起来,眼泪混着泥水流了一脸。现在那个人站起来了,腰挺得笔直,虽然一瘸一拐的,可每一步都像钉子,狠狠钉进地里。
叫什么来着?赵什么?郑阔海皱了皱眉,没想起来。算了,贱民的名字,不值得他费脑子记。
他忽然笑了。
原来是寻仇来了。
他不怕。
他今天刚好把所有护院都带上了。二三十个人,个个膀大腰圆,顿顿精米大肉供着,长棍短刀配得齐齐的。这些泥腿子,三天吃不上一顿饱饭,拿的不过是锄头扁担,只要杀上几个领头的,剩下的立刻就会做鸟兽散。这种事,他见得多了。
他整了整身上的锦缎袍子,拍了拍上面沾的麦芒,负手站在原地,等着队伍过来。
队伍在他面前停下了。几千双眼睛,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。
他一个人站在地头上,身后是二三十个握紧了刀棍的护院,再后面,是八百亩绿油油的麦田。风从麦田那边吹过来,把他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。
“任先生,” 他拱了拱手,脸上挂着皮笑肉不笑的客气,“久仰大名。”
任弋没有说话,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他。
郑阔海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些,带着藏不住的优越感。
“任先生何必如此?不过是个教书先生,教几个泥腿子认几个字,还真把自己当成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了?” 他摇了摇头,语气像在哄不懂事的小孩,“你能救一个农民,能救天下那么多农民吗?你救得过来吗?”
他往前迈了两步,声音放低了些,像在说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。
“任先生,你是有大才的人,何必跟这些泥腿子混在一起?你若是愿意,某家可以举荐你去陈留郑氏。我郑氏乃天下名门,世代簪缨,朝中有人,地方有势。你去了,某家保举你一个座上宾的位置。荣华富贵,享用不尽。”
他扫了一眼身后那些举着锄头扁担的人,嘴角一撇,满是不屑。
“不比在这穷乡僻壤,跟这些东西混在一起,强上一万倍?”
任弋默默地看着他。那眼神里,甚至带着几分怜悯。
然后他笑了。那笑容很淡,淡到几乎看不出来,可在场的每一个人,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。
“荣华富贵?” 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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