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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问生碑(第3/166页)

来,我也——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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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迹在这里断了。不是写不下去了,而是台阶到了尽头。下一段文字写在通往三楼的台阶上,但嘉宏发现一个让他头皮发麻的问题——通往三楼的台阶,第一级写的是「我叫林美芳,今年二十三岁」,第二级写的是「家住台中丰原」,第三级写的是「1984年5月28日」,第四级写的是「我来台北找我男朋友」。

他把整段话重新读了一遍。

不是“继续”,是“重复”。那个叫林美芳的女人,她的故事没有往下发展,而是从头开始,在每一层楼的楼梯间里无限循环。她永远在从台中到台北的路上,永远在早上七点坐上国光号,永远在九点四十分抵达台北,永远在十点走进时代大饭店,永远在十点四十三分被困在火场里。她永远到不了她男朋友的房间,永远逃不出那栋楼,永远停留在1984年5月28日的那一天。

嘉宏加快脚步,三步并作两步往上冲。他想快点离开这些字,离开这些用喷漆写在台阶上的、属于死者的自白。但他越往上跑,台阶上的字越多,不是每一级都有,而是每一级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。不同的笔迹,不同的颜色——红色、黑色、蓝色,有的是喷漆,有的是麦克笔,有的是原子笔,甚至有的是用指甲刻进水泥里的。

他瞥见了几行。

「我叫张志成,我是消防员,我那天休假但我听到消息就赶过去了,我冲进火场三次,第三次的时候天花板塌了,我被压在下面,我听到有人在喊我但我没办法回应,我的队友后来找到我的时候——」

「我叫吴月娥,我是六楼之三的住户,火灾那天我其实可以逃出来的,但我回去拿我的存折和印章,我就晚了那三十秒,浓烟就灌进来了,我倒在走廊上的时候离楼梯只有三步,我爬了那三步爬了——」

「我叫刘建国,我不是住户,我只是路过的,那天早上我在楼下买早餐,我看到楼上冒烟,我停下来看热闹,然后有人从楼上跳下来,那个人砸到我了,我跟他一起死了,我连早餐都还没吃到,我买的是培根蛋饼加起司,大冰奶去冰,我——」

嘉宏的脚步慢了下来。

不是因为累了,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一行让他全身血液凝固的字。那行字写在五楼到六楼的转角平台上,用的是蓝色的原子笔,字迹娟秀,像是女孩子写的。写的内容只有一句:

「陈嘉宏,你不记得我了吗?」

他盯着那行字看了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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