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弟死了。我爸妈哭到眼睛都快瞎了。我老婆阿春也哭,但她哭的不是我弟,是我。她说‘你昨天晚上遇到那个女的了,你遇到她了!你为什么不拦住她?你为什么不报警?你为什么不做什么?如果你做了什么,她就不会跳楼,我弟就不会死!’”
林有福的声音还是那样平,像在念课文。但嘉宏注意到,他剥粽叶的手在微微发抖。
“我没有办法反驳她。她说得对。我遇到了那个女的,我听到了她在哭,我看到了她在路灯下。我走了。我骑着脚踏车走了,回家睡觉了。如果我停下来,如果我多问一句,如果我报警,也许一切都不一样。但我说了‘你好吗’,她没理我,我就走了。‘你好吗’三个字,我他妈的就只说了三个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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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沉默了很久。
头顶上的两个太阳移动到了一个新的位置。大的那个(橙红色的)在正上方,小的那个(蓝白色的)在大太阳的后面,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边。空间里的光线变成了一种奇异的、橙蓝混合的颜色,像黄昏和黎明同时出现。
“后来呢?”嘉宏问。
“后来,”林有福说,“我疯了。不是那种发疯的疯,是那种——我开始看到东西。我看到那个穿红裙的女人。她每天晚上都站在我的床尾,看着我。她不说话,不动,就是站着。我看到我弟,他推着他的摊车,在我的面摊旁边卖烧肉粽。客人看不到他,但我看得到。他每天晚上都在那里,蒸笼冒着白烟,他在剪粽叶,动作很慢,像慢动作回放。
“我去看了精神科,医生说我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,开了药。吃药之后那些幻觉没了,但我也没了。我变成一个行尸走肉,每天就是起床、顾摊、回家、睡觉,像一台设定好程序的机器。阿春受不了了,带着雅婷回了娘家。她说‘等你变回正常人再回来’。我等了三年,没有变回正常人。她就跟我离婚了。
“1968年,我三十五岁。一无所有。老婆走了,女儿被带走了,弟弟死了,爸妈恨我。我站在昭和大厦的顶楼,想跳下去。但我没有跳。不是因为怕死,是因为我在顶楼看到了一个人。”
“谁?”秀秀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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